燃气工程建设、施工单位:
根据《武汉市燃气热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》,经研究,我会现开始组织2007年度燃气热力优质工程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按照《武汉市燃气热力工程奖评审办法》规定的申报范围、程序和评审条件,精心组织、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。申报表格可从武汉燃气信息网(网址/)通知公告栏中下载。各单位填好申请表后,同时将工程竣工资料一份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的多媒体资料(U盘或光盘)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武汉市燃气协会(台北路225号燃气大楼10楼)。
二、申报武汉市优质工程的项目,必须是2007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、2008年1月以前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。
三、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,填写准确规范,统一用A4幅纸张打印并装订整齐。
四、每个参评项目交纳300元人民币评审费,评审后,媒体公示广告费用由被评优项目平摊。
五、评审工作时间安排
1、4月15日前,各单位准备、申报阶段;
2、4月16日—4月30日,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工程进行实地质量检查、听取建设单位意见;
3、5月4日—5月20日,组织专家集中评审;
4、5月21日—5月31日,通报评审结果,并进行媒体公示。
联系人及电话:张任国(协会) 85781637 13237143022
此通知。
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
附:武汉市燃气优质工程评审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