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,武汉市城管局,各燃气企业及有关单位:
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,现将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贯内容
(一)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立法背景、适用范围;
(二)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主要内容解读;
(三)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和燃气设施建设;
(四)燃气经营许可的设置和许可证的领取范围;
(五)燃气系统安全评价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;
(六)违反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行为认定与法律责任。
二、授课专家
起草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有关专家及从事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有关人员。
三、参加人员
各地县以上燃气管理部门及法规(科、股)室负责同志,燃气企业、燃气协会及从事燃气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单位的有关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等。
四、时间、地点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分2期举办,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,选择参加不同时间的培训班。
第一期
时间:2011年3月16日—18日,3月16日17时前报到。
地点:襄樊市华凯富临宾馆(前进路71号,襄樊市火车站斜对面)。
第二期
时间:2011年3月23日—25日,3月23日17时前报到。
地点:黄石市聚宾大酒店(黄石大道106号)。
五、培训费用
培训费(含资料费)300元/人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六、有关要求
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,统一组织或委托行业协会组织本辖区市、县参训报名工作(各天然气企业参训人员不少于3人),并将参加人员名单于2011年3月5日前反馈给湖北省燃气协会。
七、联系方式
会务联系人:李碧霞 电话(传真):027——85782471
手机:13098839882
张 婷 电话(传真):027——68873145
手机:13986004646
附件: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第____期培训班(请填写期次)
| 姓 名 | 性别 | 单位、职务 | 手 机 | 通讯地址 | 是否带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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