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燃气协会关于举办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
宣贯培训班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583号)将于 2011年 3月 1日施行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,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,加速推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,我会决定与湖北省燃气协会联合举办两期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贯内容:
(一)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立法背景、适用范围;
(二)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主要内容解读;
(三)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和燃气设施建设;
(四)燃气经营许可的设置和许可证的领取范围;
(五)燃气系统安全评价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;
(六)违反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行为认定与法律责任。
二、授课专家: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起草有关专家及相关人员。
三、参加人员:
各燃气企业及从事燃气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单位的有关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等。
四、时间、地点:
宣贯培训班分 2期举办,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工作安排,选择参加不同时间的培训班。
第一期时间: 2011年 3月 16日— 18日, 3月 16日下午报到
地点:襄樊市华凯富临酒店 前进路 71号(襄樊市火车站斜对面) 酒店电话: 0710-3808999
第二期时间: 2011年 3月 23日— 25日, 3月 23日下午报到
地点:黄石市聚宾大酒店 黄石大道 106号
酒店电话: 0714-6224981-5130
五、培训费用:
培训费 300元 /人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六、有关要求:
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抓紧做好参加宣贯培训班的报名工作(每单位不少于 3人)。并将参加人员名单在 2011年 3月 11日前反馈武汉市燃气协会。
七、联系方式:
会务联系人:李碧霞 电话(传真): 027— 85782471
手机: 13098839882
邮箱地址: hbrqxh@163.com
附: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武汉市燃气协会
二 〇 一一年三月一日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第 ____期培训班 (请填写期次 )
| 姓 名 | 性别 | 单位、职务 | 手 机 | 通讯地址 | 是否带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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