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地方标准《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》已2006年12月28日由省技术监督局、省建设厅联合发布, 2007年3月1日实施。该规程明确规定了建筑燃气设施设计、施工、供气、管理、安装及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使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,对保证建筑内燃气安全使用起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在房地产业及管道燃气迅猛发展、用气需求不断攀升的形势下,该规程的实施,对于有效降低燃气安全隐患,夯实燃气安全供应的基础,有着重要意义。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该规程的有关要求,提高全市燃气安全供应水平,武汉市燃气协会于7月18日在武汉市燃气热力学校组织宣贯班。来自各燃气供应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近30家单位共76人参加了此次宣贯班。该规程的两个主要起草人,湖北省燃气协会科技委徐姜主任、中南市政设计院蒋祥龙副主任详,结合实际中存在的问题细解读了规程的条文,并对学员提出的贯彻该规程中所遇到的问题,进行了详细解答。
